孕期、哺乳期、儿童新冠病毒感染的用药安全


孕期新冠病毒感染用药

  孕妇感染新冠病毒后,因有胎盘这天然屏障,一般情况,不会造成新生儿先天感染,孕妇需要注意药物对胎儿的风险。在受精卵形成后的前2周(孕0-4周),药物对胎儿致畸风险小,大多不用额外干预。受孕后3-8周(孕5-10周),是药物致畸敏感期,该时期使用药物应谨慎。受孕后9-38周(孕11-40周),药物致畸敏感性降低,但神经系统仍在发育,仍有致畸可能。针对孕妇这一类特殊人群,用药须同时考虑药物对孕妇和胎儿的影响。

  对于感染期间出现的不同症状,可参考下列建议:

  备注:整个孕期如有发热首选对乙酰氨基酚,其他退烧药对胎儿肾脏,羊水量、肺动脉导管可能造成影响。以上所有“遵医嘱”均需要在医生指导下权衡利弊后使用,不建议自行判断用药。

  一、孕期发热为什么不能使用布洛芬?

  大家通常认为布洛芬和对乙酰氨基酚均属于非甾体类抗炎药,理所应当的觉得没有对乙酰氨基酚时可以使用布洛芬,其实则不然。对乙酰氨基酚为孕期发热的首选药物,许多循证数据显示,其在治疗剂量下短期用药比较安全,妊娠期适用。关于对乙酰氨基酚的药物分类国内外稍有差异,国外未将对乙酰氨基酚纳入非甾体类抗炎药(NSAIDs),以下内容所提NSAIDs均不包括对乙酰氨基酚。

  二、没有对乙酰氨基酚可以用含对乙酰氨基酚的感冒药代替吗?

  若无法获得单一成分的对乙酰氨基酚,建议先咨询专业人士后,选择成分相对简单,并且除了对乙酰氨基酚之外的其他成分对胎儿和孕妇也相对安全的药物。

  孕期应避免使用含有以下成分的感冒药:

  三、不同剂型的对乙酰氨基酚该如何选择?

哺乳期新冠病毒感染用药

  因婴幼儿代谢能力有限,易造成药物蓄积或器官的损害,另一方面不同药物在乳汁中分布浓度及口服吸收率不同。一般情况下,哺乳期用药原则为:能不用药尽量不用;尽量避免使用复方制剂;避免选择缓释剂型;尽量延长下一次哺乳时间;密切观察乳儿及自身反应。

  四、孕期、哺乳期新冠病毒感染选用复方制剂的用的参考:

儿童新冠感染用药

  儿童感染新冠初期通常以发热为主,热型不定,但多数婴幼儿有高热表现。与成人感染初期咽痛咽干不同,儿童尤其是婴幼儿感染后可能因体温迅速上升导致惊厥发生。因此在对婴幼儿的照顾中应警惕热型惊厥。

 

 

 

文 图 | 张琳

审稿 | 徐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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